河南省第二批物流“豫军”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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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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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河南省物流“豫军”企业考核及第二批申报认定的通知》(豫发改办服务业〔2023〕71号)要求,经地市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初步确定34个物流企业作为第二批物流“豫军”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691931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物流豫军企业名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