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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11-29     浏览次数:54    

  根据《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3〕577号)要求,在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城市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确定2023年供应链创新与应用8个示范城市(附件1)、50家示范企业(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联系。

  联系人:刘杰洲 李正

  电 话:010-85093757 85093788

  传 真:010-85093752

  附 件:

  1.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名单

  2.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名单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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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流通发展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