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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189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豫商建函〔2022〕4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应用节能型冷藏设施鼓励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连锁商超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追溯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发展智慧农贸市场,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对品种、价格、销售量等交易信息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

(三)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重点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连锁超市、生鲜电商等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河南省注册的企业法人,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审计部门处理处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申报项目应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实施建设且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

(三)已列入各级各类财政支持(或已获得过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支持范围。

(四)重点聚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齐冷链短板,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2021年以来受水灾和疫情严重的县。

三、工作程序

(一)省辖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2023110对辖区内企业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按照附件1-4内容将辖区内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每个项目材料胶装成一本,一式2,并将项目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swt211@126.com邮箱)、省财政厅(部门联合申报文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按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查申报项目投资规模、要件齐备情况。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根据项目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底实际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办公和生活设施建设、租赁费、软件费等),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核准投资额的30%。

(三)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生鲜电商等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原则上要设立一个以上面向重点帮扶县农产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并与产地政府或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2年以上购销协议。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地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0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5

附件:1.申报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2.申报材料清单

3.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

4.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管理承诺书

5.项目进展情况表

 

    

2022年6月10日

来源:河南省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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